时至今日,要承认自己是马华党员需要相当大的勇气,因为随时会被人骂得体无完肤。
事实上,我这个马华党员在政治上从来没有贡献,而党员资格也是二、三十年前不知道为什么而付了一百元,得到终生会员的资格。[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就不错。]由于从不犯错,所以党员资格至今没有被废除。
当年为什么会不加考虑就加入马华,原因简单,因为选择不多,尤其是当年在我们所在的区域里,能办事的人是马华党员。
后来,马华加入了国阵,对于马华而言,巫统当时是马来族群最大的政党,加入后可以靠着其庞大的议员席位而在国会里“人多势众”,而巫统也可借助于马华基本拥有华人基群的信心而让“华裔心安”。
很可惜的,经过几十年的合作,马华在国会里好像没有真正的反对过国阵内部的政策;或许我说错了,马华不是没反对,而是反对不了。但对于我这一般市民,内心的疑问是这样的马华能有什么作为?
坦白说,政府改不改、带来的结果是正是负,或许无法得知,然而,内心真的希望马来西亚应该有所改变。
记得数十年前,我和回教朋友一起,我吃我爱吃的叉烧面,他吃他爱吃的Nasi Lemak,边吃边聊天,而今天,大家有没有发觉这场景今天已不复存在?宪法是没改,但是政府有所谓的宗教局,局中官员每每鸡毛当令箭。有时和回教朋友聊天,他们的反应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如果被“官员”捉到就麻烦,所以就能免則免。所以,没改宪法,但手法潜移默化,今天的马来西亚早已不是当年的马来西亚了。
更换了执政者就会改变宪法吗?
不见得,因为任何宪法变动必须要在国会中超过三分二的同意,所以如果民联中不是全体同意,而巫统没有报复心里或存在太多极端分子,只要在国会中不通过,回教法也不可能成为国家法。
如果我们回归国家宪法,国家的行政最高责任人是首相,但是回教事务以及马来文化的责任者还是归于最高元首,为何?原因就是宪法阐明我国是多种族、多宗教的国家,如果国会通过对马来友族或对回教不利的条纹,最高元首还是最后一道防线,这对于回教以及马来友族已经是“特别优待”了。
为什么需要这最后防线,原因就是马来西亚的首相不一定是马来人,也不一定是回教徒。依据宪法,大选之后,任何一个政党,不分种族、不分宗教,如果该政党拥有最多席位,那该政党的领袖就自动成为首相。
我是政治冷感者,所以不了解国阵条约,国阵条约如果阐明不论人数,只要国阵胜选,巫统主席就是首相,那就是不公平条约,这样的条约,马华和民政应该醒悟,离开国阵。
反之,如果国阵条约中没阐明,但是几十年了,马华和民政的支持人数都无法让其领袖可以当首相,是想想还会有多大的改变?
我是普通民众,我不理谁对谁错,但是我想改变。
可是从另一角度,今天的火箭既然知道自己还不是时候当首相,为什么要加入民联,如果不是民联,如果不是某些极端想法确实叫人顾虑,我一定会更放心的选择火箭。
最后,我们为何至今还没有一个政党可以真正代表所有人民,为何没有一个政党可以真正的党内领袖每个隔三年轮替各不同种族的领袖,避免造成党的种族特征,而成为真正的为民服务的政党。
马来西亚的民主,看来还有很长的一条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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